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简泽突然离世,简单的安置问题成了压在沈凌心上的一块大石。
国外的会展正筹备到关键时刻,是否能扬名世界在此一役,她没有那么多时间照顾简单。何况简单没有签证,她也没有办法把她带到国外。
思来想去,沈凌决定冒一次险。
简单正盯着简泽给她买的盆栽发呆,沈凌悄悄走了过去,搂着小小的简单轻轻说道,“小单,妈妈带你去看外公好不好?”
外公?可妈妈不是孤儿吗?原来妈妈的爸爸还活着?
妈妈的眼神里有期待,有愧疚,还掺杂着一些她看不懂的情绪,简单从不会让自己的父母视为,于是她默默地点头。
第二天,沈凌驱车,把简单带去位于z省d市的竹庄。
z省是鱼米之乡,物产丰饶,风景秀丽,d市地处z省东部的丘陵地区,是山清水秀、人杰地灵的地方,而市内的竹庄尤以各式各样秀丽的竹子而出名。
车子不断在弯弯曲曲的山道上盘旋,历时五个小时后,沈凌重新回到了这片生她养她的土地。
村里没有修路,沈凌只能将车停在村口。她左手拉着简单,右手拉着一个小行李箱,一步步沿着狭窄的小路往里走,深山老林里的村子慢慢显现出样子来。
十年没回来,一切的一切都是老样子。
云雾缭绕,翠竹遍野,天还是那么蓝,空气还是那么清新,景色也还是那么青葱,而道路也还是那么坑洼,房屋也还是那么破败。
工业文明波及不到的山区,一切还是原始的农耕文明,日出而作,日落而息,村子里的人安安静静、悠悠闲闲地居住在这片世外竹源里,丝毫不管外界已经发生了何等翻天覆地的改变。
固步自封,落后封闭。
所以,沈凌才想着要逃离。
沈凌四五岁时,已经对绘画产生极大的兴趣。
当时大人们看她年纪小,也由得她闹腾,条件有限,她就跑到河边,拿着沙子作画。
沈凌在绘画上极有天分,没人教导,可花鸟虫鱼在她手下,栩栩如生。
所有人都以为她只是一时兴起,谁也没想到,沈凌会因为绘画被她爸赶出家门。
沈凌自小成绩出类拔萃,是整个竹庄、乃至于整个d市,最有希望考上q大、b大这种名牌大学的人。
可沈凌自有主意。
高考那年,她以全市第一的成绩,报考了首都的美院。
这把她爸沈立华气的不轻。
老实本分的庄稼人沈立华,早年丧妻,膝下留下一对年幼的儿女。
他半辈子省吃俭用,最大的心愿就是看见孩子们金榜题名、光宗耀祖。
可她女儿竟然放在好好的名牌大学不读,非要学什么美术!
沈立华呵斥沈凌,“读名牌大学,选一门好的专业才是正经事,你成天画画画的,能有什么出息!”
沈凌性子急,当下回道,“画画怎么就没出息了,爸,这是我的梦想,你为什么要阻止我,我为什么一定要按你设计的路走!”
父女俩都倔,一言不合就掐架。
沈凌怎么也不肯低头,这让沈立华越发气愤。
后来,怒火中烧的沈立华一巴掌将沈凌打了出去。
“滚,学你的美术去吧!以后再也别回来了!”
沈凌一路行来,有许多村人好奇地探出头来看,可她目不斜视,拉着简单走向半山腰处的宅子。
往事如烟,站在白墙黑瓦的家门口,沈凌想起父亲当时暴跳如狮子一般的神情,也想起年少的自己带着气愤和悲伤,可以说是一无所有地离开了家乡。
离开家乡后,她一路北上,当过促销员也当过服务员,走走停停,好不容易才凑够了学费。
交了学费后,她再次成了穷光蛋,生活异常地拮据。
于是,她背着画夹,站在大街上给人画肖像。
是金子总会发光,这年头,只要你有一门技艺,在哪里都不会被饿死。
她的肖像画惟妙惟肖,画的又快,开价又低,很多人找她画画。她趁着休息日去街上画一天,半个月的生活费也就有了。
日子不急不缓地往前流走,有一天,沈凌在收摊时遭遇了行窃。
小偷抢了她的包,拔腿就跑,她当下大喊,“抓小偷!”
一个高大的身影从人群里钻了出来,接着像只豹子似的追了上去。
后来,她的包找了回来,而这个本来来首都看□□、却碰巧见义勇为的男人,成了她的男朋友。
毕业那年,沈凌和简泽结了婚。
简泽出身警察世家,他的爷爷奶奶爸爸妈妈叔叔伯伯也都是警察。
简泽刚上初中,他的父母在追捕犯人时不幸英勇牺牲,他的爷爷奶奶痛失爱子,就把他接到身边养大,长大以后的简泽十分孝顺,带着爷爷奶奶去看□□,没想到捡了段姻缘回来。
被扫地出门对沈凌来说是一种耻辱,于是,她骗简泽自己是孤儿。
两人的婚礼只有简家这边的人到场,本以为没有娘家,会被人看轻,没想到简家的众位长辈们异常开明,见她无父无母,对她更是疼爱。
唉,简泽到死都不知道她一直在骗他。
想到简泽,沈凌飘远的思绪又重新飘了回来。
她望着紧闭的家门,又低头看了看简单。
有那么一瞬间她想带着简单赶紧离开,当做自己从未回来。可一想到自己的前途,她又忍住了。
简单仰着小小的脑袋,她看出母亲的紧张忐忑和纠结,可她不敢问。
她朦朦胧胧地意识到,有些事情,一旦问出口,就再也无法挽回了。
这是个淳朴的村庄,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,何况居住在附近的人都有点沾亲带故,因此邻居家有什么风吹草动,隔壁的邻居都会上点心。正是午饭的时刻,家家户户都从田间地头回来,他们看见半山腰上突然出现两个陌生人,都忍不住探头探脑。
好些邻居是看着沈凌长大的,虽然十年没见,她的模样还是没怎么变。
一个五十多岁的大娘,围着围裙,长得有些富态,后头跟着自家孙子,遥遥地就一脸热情地用方言唤道,“哎呀,这是凌子吧,这都多少年没见了?”
沈凌客气地笑,同样用方言回,“三婶。”
叫三婶却不是亲三婶,村里人大都沾亲带故,按辈分上,沈凌的爷爷和三婶的公公是表兄弟。
走到跟前,三婶细细打量了简单,一脸熟稔地说,“这是你女儿吧,哎呀,长得跟你小时候一模一样啊。”
沈凌点了点头,对简单说道,“小单,叫三奶奶。”
简单乖觉地叫了一声,“三奶奶好。”
简单小小的个子,说话奶声奶气的,却又带着一股子不属于孩童的清冷,声音听起来很是悦耳,长得又如此精致乖巧,三大娘笑的十分欢喜,而她的孙子陈建安有些看呆了。
陈建安今年七岁,刚刚上小学,是个名副其实的淘气包,成天这里跑跑那里跑跑,个子蹿得很快,可皮肤也晒得像黑炭,他浓眉大眼,五官很英挺,此刻站在白白净净的简单面前,突然就有点自卑。
三婶拍了拍陈建安的脑门,“快叫姑姑呀。”
陈建安头顶吃痛,闷闷地回道,“姑姑。”
三婶皱了皱眉,这孩子,平常挺活泛的呀,见谁都嘴甜,怎么今天喊得这么不情不愿的。不过敞亮人三婶当然不会一直纠结这种小事情。
她快速地对陈建安吩咐道,“安安,快去地头里把你大爷爷叫回来。”
陈建安哦了一声,两截露出的精瘦小腿像安了马达一样,立刻就跑远了。
三婶笑眯眯地邀约,“这日头毒着呢,别在这杵着了,去三婶家里喝口茶。”
说是喝茶,其实就是要留她们母女俩吃饭了。
沈凌本想拒绝,可三婶太过热情,母女俩就这么被拉了过去。
三婶本就在家里做饭,听到陈建安咋咋呼呼地说大爷爷门口有陌生人才跑出去看,这下回来了,就继续做饭去了,院子里一会就飘起饭香。
屋内的沈凌有些如坐针毡,进屋后,三婶热情地端茶倒水,给她们开了电视,可她根本喝不下,也看不下。
坐在太师椅上的简单见妈妈心不在焉,自然也没有心情看电视。
何况,她从小也不怎么看电视,都是和书本作伴。
三婶是干练的当家人,才十几分钟,三菜一汤就被端上了饭桌。
三婶正在劝饭,遥遥地,一阵轰隆隆的马达传了过来。
三婶了然地笑了。
这么急慌慌地骑着摩托车赶来的,肯定是沈光了。
三婶育有一儿一女,娶得嫁的都是同村人,儿子儿媳常年在外打拼,留下一个陈建安让她照顾,女儿因为住的近,想见便能见上。
而沈立华,女儿常年在外,十年未曾见面,儿子沈光在村里开了家维修店,专门修理各类电器。
说起来,两家的情况,其实差不多。
沈凌看见窗外一闪而逝的人影,马上冲了出去。
沈光从摩托车上下来,正奇怪怎么没有人。身后,一个熟悉的声音叫住了他,“小光!”
十年未见,当年跟在她身后的小屁孩已经是个二十二岁的小伙子了。
四目相对,她的眼里有泪,他的眼里也有泪。
沈光抱住沈凌,哽咽道,“姐,你可回来了,这些年,你到底去哪了,你知不知道,我和爸有多担心、多着急啊。”
亲人重逢总是感人,周围的邻居看见这一幕眼眶都红了,而三婶感性,哭的稀里哗啦的。
简单正要上前,二十米开外,陈建安身旁,一个老人一身布衣,佝偻着身子,肩上扛着锄头,趿拉着拖鞋走了过来。他的两鬓斑白,嘴角下沉,饱经风霜的脸上清晰地写着别惹我三个字。
简单下意识地觉得事情不太妙。
果然,老人近了前,阴沉地对沈凌说道,“跟我进来!”
大门正要关上,简单边跑便喊,“妈!”
急急的一声,在场的人都听见了。
沈光看了她一眼,惊喜地说道,“你是?”
三婶笑眯眯地上前,“咋了,自家外甥女你也不认得了。小单,这是你舅舅。”
简单哪管什么舅舅不舅舅的,她担心她妈,要过去撞门。
三婶连忙拉住了她,宽慰道,“你外公啊,刀子嘴豆腐心,他既然肯让你妈进屋,就说明事情不会太坏。小单,走,跟三奶奶吃饭去……”
可惜,天不遂人愿,三婶话还没有说话,里面暴怒的声音传了出来。
“滚!带上那个你的孩子给我滚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