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红艳本身已经躺在床铺上,正在瑟瑟发抖。看到了温小丽进来,她霍地从床铺上一跃而起!
“好,好的,”她激动地叫唤起来,“小丽,我最爱你了呢!”
说着,她就来抢那些个狐狸。小丽交出三四只,自己留下了两只。红艳也并不生气,抓过一只狐狸,就放到了嘴边。
这时,她突然意识到了我的存在:“吴磊,要不,你先去门口那里坐一会儿吧。”
我知道,她又喝血了。不喝血,她现在是活不下去的。要不然,她就又要咬我的手指头了。
当时我还不知道,她咬我的手指头,实际上还是她努力克制后的效果。如果她不克制,早就一口咬上我的脖颈,将我汲干了!
她爱我,才用手指头去充饥。而那里,只有极少量的血流可供汲取。
我并不想离开,一个已经被她汲取过的男生,是不会害怕这种场面的。这时节,小丽走了过来。
二话不说,直接吻上了我的脸庞。我清楚地感觉到,她的嘴唇,包括脸颊,都冰凉得可怕。
“你,可不要那个呀,”红艳关切发交待道,“小丽,你要克制点儿。”
“知道呢,”她抬起嘴巴,回复她道。我一把推开了她,我根本不喜欢她。这种瘦骨嶙峋的女人,只有在小鼻子那里,才会受到追捧。
我是极力讨厌的。我的价值观,也代表了相当国人的看法。
小丽被推开后,立马就生气了。她也生气地推开了我,红艳那边,已经开始饕餮盛宴了。
她不仅喝了两三只狐狸的血,还将它们硬生生地撕开,正在吞噬它们的肉。那几只可怜的狐狸,只是一刻钟,就完成了从活体到白骨的演化。
小丽被晾在了一旁,她羡慕异常地看着红艳。没有多大一会儿,她的身体,也起了变化。
幸好,还有两只是她的备用品。现在,她也加入了饕餮盛宴的一族。只有我,饿得稀里哗啦,却不得不独自忍受着。
没有办法,我又不能去跟她们抢东西吃。
三支烟的工夫过去,她们两个,都已经进食完毕。小丽突然想起了我的情况,她关切地问道:“吴磊,要不,你也吃点这个肉吧。”
“不要,不要,”我赶紧摇手,“那些个东西,是你们的最爱,又不是我的。我不要。”
“呵呵,”红艳插嘴了,“不过是些狐狸,味道要骚一些而已。别的,它们也没有什么。”
说着,小丽就将一只还有呼吸的小狐狸丢了过来。“我知道,你们活人,要吃熟食。去,把它的皮扒了,烤熟了再来吃。”
“呵呵,”我再度婉言地谢绝了。
小丽偎依了过来,直接就在红艳面前,跟我抱在了一起:“不行呐,亲。如果你没有能量,待会儿休息的时候,就没有热量了呢。”
这倒是条真理。没有能量的人,怎么还会有过多的热量。
但是我,实在是吃不下那种味道的东西呀。别说是狐狸,即便是只兔子,我也不能活生生地将它烤吃掉呀。
至少也要加点盐巴,加点调料。不然,那种东西,任是谁也吃不下的呀!现在,这些事情,就压根儿不用想的啦。
小丽又靠了过来,我不好意思地又推开了她。在红艳面前,我是绝对不会跟她亲热的。
背地里还行,但也不能过分亲昵了。至少,在这方面,我的心智还是正常的。
小丽微微地愠怒了起来:“吴磊,我都告诉过你了,在这里,你不是哪一个人私有物品,你是我俩共有的。”
我把眼光投向了红艳,希望她来说一句公道话。没有用,她俩私底下,已经达成了一致。
“这样吧,”我提出一个折衷的方案来,“在这件事情上,我希望保持主动。”
“主动?”温小丽顿时笑得像是一朵打颤的花儿,“主动,这不是说笑的话么?在这里,还有什么主动被动之说?”
“是呀,”红艳终于开口了,“吴磊,你不要忘记,在一九三九年之前,咱们就是这样的呀。”
“那时,”对于前世的事情,我是根本没有印象的,“咱们也是这样,三个人么?”
说话时,我一把将三个人都揽了进去。在我的想象里,三个人,三角恋,至少也是不会公开的。
现世的我,至少是这样的。
谁知,红艳接下来的话,让我顿时倾覆了三观:“你呀,吴磊,如果能有上辈子的三分之王风流,也不会是现在这么木讷了呢。”
“哦,”这么一说,我的前世,定然是位风流魔王,无愁公子了。如果不是去打小鼻子,不定还会整出多少子女出来。
我说出我的想法来,二位女生,一刹那间也红了脸。
“她,她!”两个人,顿时相互地指正,“她,会生儿子!”
“你的臀部大,”温小丽羡慕至极地说,“红艳,你一定会有很多的孩子,很多的儿子。”
“臀部大,”红艳极为专业地辩驳道,“只是说明会生孩子。臀部小,才是生儿子的表象呢。”
我捂住了耳朵,在这些事情上面,我实在不想参与进去。插一句嘴,也是嫌多余的。
一夜终于天亮,我一觉醒来,看到了满地的阳光。
我回头一望,睡觉的地方,原来居然是西山上的一处平地。这块方圆几百步的地方,惟一的一块平地。
所谓的房顶,不过只是几根树枝而已。而我,吴磊,居然就在这里蹴了一夜。
不仅不自知,还乐不思蜀!
“红艳,”我大声地叫喊道,没有回音,当然没有回音了。
“小丽,”我再一次地大声叫喊道,自然也是没有回音了。一刹那间,我甚至自己做了南柯一梦。
百无聊赖,只能在原地踱步。没有多久,我就在草丛里,发现了几堆骨头。骨头的确很小,不像是大动物。
她俩吃剩下的狐狸骨头。
我一摸自己的脸颊。还好,没有瘦弱下去。一切的一切,不过只是梦一样的过往罢了。
我找出手机来,去查询一下昨晚的信息。
一打开,杜子腾的信息,就源源不断地涌出来了。原来,在昨晚的时候,他小子想方设法地弄到我的位置信息。
他当时就吓得魂飞天外,而我居然一无所知。这也难怪,当时的天气那么黑,两个女生又在那里给我讲历史。
我自然是晕头一个了。
昏头。我自己下的定义,我要以此自勉了。
我逡巡了一会儿,准备离开。这时,我才发现,下山的路,几乎没有了。我所在的这个地方下面,原来是一道绝壁!
左边也是,右边也是。
放眼四望,只有向上走,似乎才是惟一的出路了!妈呀,这两个女生,怎么选择这样的地方。
我十分后怕,昨天晚上,幸好睡在金字塔里。不然,多向前一步,甚至是半步,就会跌入万丈深渊!
没有办法,只得继续向上。动身之前,我又不放心地向下观望了一下。哇噻,至少也有五六百米高了。
不过,向上更高,至少还有一千米的高度。
有部小说里面,作者给三兄妹分别取名千丈,千仞,千尺。这里的海拔,千丈显然没有,千尺显然不止,说是千仞,那真是名符其实!
灵感一来,我就又胡乱地取名了。西山,多么俗气的名字,不如就叫它千仞山算了。
向上的过程中,我不禁沉吟了起来:千仞山,高千仞,人难留,惟雁信。
吟哦了一阵,我也就爬过千仞山的山腰地带了。累,当然是累了,别说腹中还处于乏食的状态了。
扑棱棱!一声巨响过后,一只硕大的大雁,从草丛里一翅冲天,直飞天际去了。
我的心里,顿时一阵感动。在我老家那里,现在哪里还能见到那些个东西!我对野生动物,是有天生的感情的。
我向着那只大雁伸出了手,希望它能够飞回来。
当然是不可能的。它已受到了惊吓,短时间内,是绝对不会回来的了。
内疚,心里很是内疚。我停留了一会儿,突发奇想,开始在草丛里寻找鸟蛋。
果然,在一处高可十几米的峭壁那里,有一窝超大的鸟蛋。而我,是站在一株大树上面,才望见那里的情形的。
鸟巢里面,已经有小鸟在活动。
看来,我是想多了的。大雁本来在草丛里,是找寻小虫子来吃的,来喂给雏雁们吃的。
那它现在直飞天际,是定然可以飞回来的。
想到这里,我的心里一阵安慰。我做了一个决定,窝在草丛里,等待着那只大雁回来。
没过十几分钟,大雁就开始在天空中盘旋了。它的巢穴,它是清楚的。这么地盘旋,无非是在打探危险。
我藏在草丛里,已经不构成危险了。它盘旋了几圈,开始向着它的巢穴那里飞进。
巢穴那里,雏雁们已经开始张开可爱的黄嘴巴,等待进食。
大雁收回宽大的翅膀,开始给小家伙们逐一的喂食。不大一会儿,进食结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