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杨伟越来越激动,
“我举报,沈杨他想强健我老婆。”
“我那是正当防卫,正当防卫啊。”
这些话。
听的审判长周正眉头大皱。
沈杨却在旁听席里险些大笑出声。
这杨伟。
还真是一如既往的勇啊。
在法庭上大骂公诉法官。
大骂法律。
简直是一位神人。
原以为吕布已经天下无敌了,这又是谁的部将?
“被告,请注意的情绪。”
陪审员冷冷说道,
“这里是法庭,不得喧哗,遵守法庭秩序。”
“根据刑法第309条规定。”
“扰乱法庭秩序罪的处罚,包括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、管制或者罚金。”
“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,七年以下有期徒刑。”
然而。
此时的杨伟已经杀疯了。
他本来就对这狗屁法律心存不满,觉得法律就是在针对他,是故意跟他过不去,在迫害他。
当即也不惯着,直接就在被告席位上大吼,
“你不要给我哇哇叫。”
“你声音大,能把我吓着啊?”
“比声音大?你当官吃得好啊?”
陪审员也惊呆了。
这是什么?
什么操作?
他也算是在法院工作很多年了,什么时候见过这种?
直接就麻了。
只能再次说道,
“根据刑罚第三百零九条规定……”
可谁料,被直接打断,
“废话。”
“废话!”
“我希望你在这个时候能冷静下来。”
旁边又有陪审员开口。
“如果我不冷静,你拿枪来打我撒。”
“你有本事拿枪来打死我撒。”
“我怕你审判长?”
杨伟的声音极大。
坐在他后面的两位法警也是面面相觑。
这……
什么人?
小吴警官的嘴角也不断抽搐。
审判长周正的脸色难看到了极点。
算了。
不听了。
反正所有证据确凿,证据链也无比完善。
便猛地一敲法槌。
“咚——”
“经本院开庭审理,本案到此已经审理完毕。”
“现休庭十分钟。”
“十分钟后再开庭宣判。”
可审判长周正想要休庭。
杨伟却不愿意了。
“凭啥子休庭?”
“你们让我来我就来,你们说休庭就休庭,凭啥子?”
“回来,我还没说完,回来……”
法警想要去带他走。
杨伟已经是武则天没了唐高宗。
彻底失去理智。
在法庭上大吼大叫,大吵大闹,甚至还将一个法警撞倒在地。
最终……
真理武器霍的降临。
杨伟这才呆若木鸡,彻底萎了。
理智?
也回来了。
呆呆的躺在地上,表情僵硬。
他??
刚才做了什么?
扰乱法庭秩序罪是什么来着?
几年?
沈杨是最后一个离开旁听席的。
见此一幕,还忍不住朝躺在地上的杨伟竖起大拇指。
牛牛的。
真的很勇。
牛逼(——破音版)
哈哈。
“啊!”
杨伟惨叫。
十分钟很快过去。
所有人重新回到位置上。
此时的杨伟就跟一具行尸走肉似的站在被告席上。
麻木,绝望。
审判长周正站起来。
满脸肃穆。
法锤落下,
“南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,对于被告杨伟,所涉及的肇事逃逸罪、寻衅滋事罪、故意伤害罪、蓄意谋杀罪以及扰乱法庭罪已经审理完毕。”
“经法院研究讨论,核定裁量,现作出如下判决。”
“全体起立。”
哗啦啦——
审判庭内所有人全部起立。
“被告人杨伟,犯罪事实清楚,证据链完整。”
“按照【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管理办法】规定,被告人杨伟肇事逃逸,致人伤残,判处三年有期徒刑,一次性记6分。”
“按照刑法第232条规定,杨伟犯故意杀人未遂罪,但其情节较轻,判处三年有期徒刑。”
“按照刑法第234条规定,杨伟犯故意伤害罪,导致被害人终身残疾,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,并赔偿被害人家属合计324350元。”
“按照刑罚第309条规定,杨伟犯扰乱法庭秩序罪,但其情节较轻,判处有期徒刑三年。”
“寻衅滋事罪以故意伤害罪并罚,按照刑法规定,符合想象竞合,择一重罪,因此寻衅滋事罪不予执行。”
“四罪并罚,判处被告人杨伟二十年有期徒刑,罚金5000元,赔偿受害人家属324350元。”
“咚。”
杨伟彻底绝望。
三年三年又三年,再加上一个十一年。
二十年……
这二十年他该怎么过啊?
而旁听席上则是响起如雷掌声。
沈杨还看见。
就在旁听席的最前面,一家三口听见宣判后,直接就抱在一起痛哭起来。
或许杨伟就算是死也不会想到。
就因为一个意外。
一个误会。
一次小小的冲突。
他竟然会喜提二十年的牢狱之灾。
只能说……
做人不能太狂。
太狂。
必有天收!
第一场审判结束。
紧接着,就是第二场公诉案件。
关于杨伟妻子周春花的买凶杀人案。
周春花还不知道她老公的事。
甚至还在异想天开的认为杨伟正在外面为她奔走。
因此认罪态度很好。
直接就说了,愿意赔偿沈杨,也愿意道歉。
但对于买凶杀人就是决口不认。
她也知道这是重罪。
只要认下,她老公怎么也把她救不出来。
可是证人来了。
秃子,瘸子,瘦麻杆被一起带了上来。
秃子无比憔悴,头发都掉光了。
彻底秃了。
他站在证人席位上指着周春花,拍着胸口保证,
“法官。”
“我作证,就是嫂子……”
“不,就是周春花说给我们六百块钱让沈杨消失……”
“法官,我也保证。”
瘸子也说道。
秃子拍着胸脯保证的样子。
像极了当初在周春花的家里拍着胸口向她保证,
“嫂子你放心。”
“这件事我们兄弟给你办的妥妥的。”
好嘛。
桌上全是兄弟情,口供都是兄弟名。
人证物证俱在。
周春花百口莫辩。
沈杨的代理律师李四律师也在这时出来道,
“周春花女士,你在超过五百人的大群里恶意污蔑,造谣我的当事人。”
“造成我的当事人中度玉玉。”
“精神上受到严重伤害。”
“我的当事人向你索要赔偿金五万元。”
周春花彻底哭了。
“呜呜呜……”
……